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啸)
本人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啸,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
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兼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任平安集
团执委会委员及陆金所副总经理,IDG 资本合伙人,高瓴资本合伙人,
CPE 源峰董事总经理及投委会委员,中国生物制药副总裁。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相关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对议
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审计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工作总结与计划等
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
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履
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工
作,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关联投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履行独立
董事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相
关法律和规章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
及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
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了解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议案及其附件材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审核,积极向相关部门
及人员深入了解议案的背景以及决策依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针对
各项议案提出专业建议。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始终基于充分了
解的情况,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力求保障公司
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信息
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流程,为投资者提供透明、
可靠的信息,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积极了解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持续密切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定期报告、信息披
露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跟踪分析,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出席
会议、专项调研、审阅报告等方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
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
股权激励、关联交易、持股计划展期、财务资助等事项做出客观、公
正的判断。与公司经营层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
根据经验提出建议。同时关注媒体报道,多渠道了解公司动态,履行
监督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密切沟通联系,本人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方面的最新动态。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公司都秉持认真严
谨的态度准备相关会议资料,及时传递到本人手中,保障了本人的知
情权。本人能够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工
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支持本人开展各项工作。不仅
为履职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还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认真的听
取和充分的重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
司预计与中国四维、南京智联、六分科技等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80,700 万元。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
合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及其
子公司)拟以现金及资产出资形式对 PhiGentRoboticsLimited 投资及
财务资助事项。其中现金出资 2.5 亿元人民币以认购约 1.38 亿股 C+
类优先股,全部为投资主体自有资金。其中资产出资图新智驾 100%
股权认购约 10.92 亿股普通股。交易完成后,四维图新将持有鉴智开
曼约 39.1430%股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对外
投资及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定
价参考,为公司基于正常的商业背景和发展需求所作出的合理决策,
具有商业合理性。该交易有利于融合公司及鉴智的优势,提升公司在
智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交
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这些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传达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整体来看,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据真实可靠,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
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
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
工作。同意 2025 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同意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的报酬与支付由股
东会确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
有关制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十)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
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支
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持续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与上市公司治
理,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秉持诚信与勤勉精
神,严格依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并推动
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