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卫东,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曾任同济大学 CAD 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海市杨浦区科委副主任;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上海
工业视觉感知与智能计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员。本人自 2024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
赵卫东 独立董事 11 0 0 否
股东会会议
赵卫东 独立董事 2 0 0 否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
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立董事专门会议 配预案》的议案; 见
金 存放 与 实 际使 用 情况 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见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财 务有 限 公 司发 生 金融 业
务 的风 险 处 置预 案 》的 议
案;
务 有限 公 司 的风 险 评估 报
告》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 金并 继 续 用于 暂 时补 充 见
流动资金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见
立董事专门会议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见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INFOLOGIC PTE LTD 股权受 见
让 方确 认 暨 关联 交 易的 议
案。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聊 云信 息 技 术有 限 责任 公 见
司 股权 受 让 方确 认 暨关 联
交易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5
年度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听取了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重大经营事项的汇报,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委员会会议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战略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6 董事会战略 1、关于《2024 年度总 审议通过
日 委员会 2025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
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
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类专门会议、
审阅公司文件、听取专项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执行情况。
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及现场沟通等形式,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常
态化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年度发展战略规划与工作部署,并结合专业判断提出意
见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经营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及时跟进重大
事项进展,动态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审慎对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证券投资部及相关部门均给予了积极、高效的配合
与支持,始终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
独立董事依法履行监督、审议及指导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董事会、证券投
资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规定及时报送会议材料,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本人沟通,
对本人提出的问询及关注事项予以及时反馈,并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本人提出的
意见与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为关联方自愿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 INFOLOGIC PTE LTD 股权受让方确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转让 Infologic 公司股权系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
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境外投资风险。本次交易所取得转让款
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现金流支持。本次交易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聊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方确认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开挂牌转让山东聊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方确认暨关联交易
事项系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且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定价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上述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
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始终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决策,对各项会议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并结合专业判断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建言献策。
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
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股东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