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2名,实
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认
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财务数据及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
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
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拟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
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
生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 万伟军 杨华军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