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
海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提高发展战略管理
的科学性和战略执行力,实现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股份及各分公司、各全资、
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发展战略,是指公司结合主业,
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
上,制定并实施的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战略目标与发展规
划。
第二章 发展战略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
用,依照规定对公司发展战略管理相关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
论。
第五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
境的变化相一致。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融资决策以及 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
事项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经理层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组织执行和反馈报
告。
第八条 公司战略规划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司发展战略具
体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日常工作。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协同配合公司发展战略的
编制、实施和调整等工作。
第三章 发展战略规划制定
第九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整体战略与发展环境分析。包括上期战略规
划实施情况的简要回顾总结,本期战略规划期内宏观经济、
同业等外部环境,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市场地位、竞争优劣
势等内部条件,以及面临的战略风险挑战等。
(二)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包括分析并确定公司战略愿
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等。
(三)公司业务布局规划,包括分析并确定公司核心业
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营销策略、竞争策略和支持体系
等。
(四)公司战略组织安排与措施,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组织实施的路径和工作措施等。
(五)财务指标规划,包括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
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十条 各子公司的战略方向需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一
致,并结合各自业务进行具体分析和规划。
第十一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五年规划为主,原则上
每五年制定一次。
第十二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程序为:由公司发展
战略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编制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经公司经理层初议、党委前置研究讨
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批后,
发布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战略规划咨询机
构,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前期研究、工作指导和提供决策咨
询意见。
第四章 发展战略规划执行和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公司年度工作安排、
年度经营计划和战略行动项目等路径分解实施。公司组织各
部门、各分子公司将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落实到年度具体工
作中,确保发展战略规划在各层面的执行落地。
第十五条 公司积极培育有利于发展战略实施的企业文
化,重视发展战略宣传工作,及时将公司愿景、目标、发展
战略规划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内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
员工。
第十六条 公司发展战略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对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定期总结分析规划
执行情况。原则上每年年初,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向公
司报告本年度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 每个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完成后,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应对该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董事会报告,
作为下一个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的参考。
第十八条 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
因素可能对战略目标实现产生重大影响,或公司董事会基于
对经营形势的研判,认为有必要对原有战略进行调整时,可
适当调整战略规划,促进公司内部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条件
的动态平衡。
第十九条 公司总体战略规划调整应充分论证研究。董
事会对规划调整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出具调整意见
进行论证,主要关注产业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
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制定是否符合企业现状,是否
具有操作性。
第二十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修订程序比照发展战略
规划制定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信息披露,按照上市
公司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
起生效。原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办法》(2016 年 3 月)同时
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战略规划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