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三、报告附件………………………………………………………第 12—1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512 号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南橡胶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南橡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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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南橡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
南橡胶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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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 4 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56,1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16 元,共计募集
资 金 1,797,001,976.52 元 , 扣 除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5,391,005.93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98,256.2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90,812,714.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18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9,700.2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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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名称 2018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9,081.2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63,704.28
本年度使用金额 8,655.24
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10
加:
以前年度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9,106.99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5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5,842.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
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
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18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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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秀支行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部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888888800085 1,712,443.89 使用中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口滨海大道支行
合 计 158,421,764.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入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18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
临时补充流
临时补充流 计划补充流 董事会审议 归还募集资 归还募集资
动资金起始
动资金金额 动资金时长 通过日期 金日期 金金额
日期
自 2024 年 6
自董事会审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6
起 12 个月
日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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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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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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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
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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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赵兴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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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512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张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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