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陈玉琴、江涛、江荣海及张轩铭(已于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等内容,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
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琴、江涛、江荣海及张轩
铭在 2025 年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