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公司回购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无误,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孟兆胜:
王 勇:
桂 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