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
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分阶段建设,目前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资金收
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仅投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现金管
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度,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发行名称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105,12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6,044.33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绿色电解用高端智能成套装备
产业化项目
募投项目情况
高性能复合涂层钛电极材料产
业化项目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89.25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 否
实施
(四)投资方式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
金管理,额度自 2026 年 4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该额度在授权期间可以
滚动使用,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
大,无法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
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同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基于专户管理、独立核
算、收益归属明确等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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