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伟》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李建伟,作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建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博士后合作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
独立董事、锦欣生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6 6 0 0 否
股东会 1 1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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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
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况。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 5 月 12 日至今,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8 次,实际亲自出席 8 次,出席率 100%。本人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期参加会
议,会前提前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等与财务相关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关注报告财务的真实性、
会计政策的运用相关事项,并与年审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
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时,对财务
总监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出席率 100%。
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薪酬方案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慎评估,确保薪酬激
励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并符合股东利益。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第六届提名
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出席率 100%。本人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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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
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征信情况
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出席率 100%。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五、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任期内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
五届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审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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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
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
上述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对财务总监选聘进行
审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
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每季度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
(五)公司接受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担保是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接受
关联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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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检查情况
制定及修订情况,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此外,本
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保持密
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合计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
事的联系,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切实保障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情况,并持续关注公
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监管制度、监管案例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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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