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国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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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顾国强,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璟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
理部总经理助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香
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市浙江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江西星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
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2 次会议,股东会召开了 5 次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顾国强      12        12        12         0       0          否         0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
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顾国强          4         4         3         3         2          2
  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积极参与审计、战略、提名三大委员会
工作。审阅相关财务报告、监督审计流程,防范财务风险;参与审议发展战略,
提供专业参考;严格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质,保障治理团队稳定。
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对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多项议案
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
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
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进行积极沟通,通过邮件及视频会议等形式,积极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
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
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
会议文件资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
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参加上海交易所有关
独立董事培训的课程,获得相关证书。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门会议、电话和邮件咨询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联系,多次来
到公司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与核查职能。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
会计师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
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审计机构均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
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本人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
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
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和有关重要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审计机构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请其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能
有效保证勤勉与专业,未发现该所及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同意续聘该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 1 名财务总监,本人认真研究与核实了公司提名的
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认为颜桢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工作,本人认真研究与核实了公司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认
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等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规
定,对年初所确定的经营目标任务和每位高管的业绩任务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在
此基础上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
性的原则,因此本人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薪酬
奖励方案。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等议案,认为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
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股东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
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客观公正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
作用。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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