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司农专字[2026] 25010180041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专字[2026] 25010180041 号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
了司农审字 [2026] 250101800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
后附的全通教育管理层编制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全
通教育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全通教育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
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全通教育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全通教育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五、报告适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全通教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全通教育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新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提国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 目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 30,079.94 44,257.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34 34.4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4% 0.0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关的出租办公 关的出租办公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室、销售设备等 室、销售设备等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34 34.4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
生的虚假收入等。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0,066.60 44,223.1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