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
划以及所作的相关承诺相一致,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实际,同时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
第 1-004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合并报表
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426,791.86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27,977,521.43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797,752.14 元;2025 年度合并报
表中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95,629,039.72 元,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为 115,179,769.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91,800,922.17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 705,321,775.97 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总
额。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
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含税)
,
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66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红,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1,734,920.00 元(含税)
,
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9.27%。
(二)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分析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734,920.00 13,334,000.00 9,333,8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539,116.80 49,415,380.82 33,259,403.36
营业收入(元) 1,161,305,877.64 1,091,008,374.64 974,882,387.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4,402,72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97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致力于满足股东对于现金
分红的期望。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均实施了现金分
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4,402,720.00 元,超
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
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方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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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