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就 2025 年度担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务,积极
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沙辉,男,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法硕
士研究生。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
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本人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客观谨慎地研究各项议案,慎重地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
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
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我会同委员会主任和其他委
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建议
公司加强内控、合法合规经营、依法信披。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 召开
委员会
会议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日期
次数
年 1 季度生产经营工作情况
年工作计划
内控报告审计情况
事项;
审计委 2、 审 议 通 过 了 全 部 议
员会 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报告》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查通过《2025 年第一
董事会审议。
审查通过《2025 年半年
项报告》
议。
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薪酬政策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提名与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委 4
员会 1.《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案》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 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次数 日期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意
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日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议
日
(四)与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财务中心、证券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特别
是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等
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充分重视和关注,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
计工作,并对加强外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
场预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我时常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联系,及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签字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
我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财务中心始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
正的议案》等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后,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公司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咨询函》,了解会计政策适用的背景、依据。公司非常重视本
人的咨询,对本人咨询的问题予以了详细具体的回复,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的支
持。
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
况汇报》,就审计业务特征、审计目标、拟出具的报告和关键日期、审计项目所
需资源的性质、时间安排、公司基本情况及行业情况、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关
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的阶段性成果汇报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
沟通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首先,如前所述,本人 2025 年度严格履职,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材料,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内控、资金占用、担保、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了解重大事项的背景、缘由、
必要性,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在投资者关系保护方面所做的努
力,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与完整,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再次,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关于独董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及时反馈。历次召开董
事会及其他会议前,公司均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有助于我们及时获悉审议事
项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大力协
助,本人 2025 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也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勤勉尽责地完成了
独立董事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
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对《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都
投了赞成票。本人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前重点关注了拟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公允性、程序合规性等问题,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对于必要性、公
允性的解释,对关联交易方资信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在行
业内做了比较,认为公司提交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
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重点关注了 2025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程序合规性等问题,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财务信息存在虚假陈述及内部
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
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
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
作量等因素,经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报价拟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与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补
选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委员,对以上事项进行审议
并投了同意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此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
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法律专业特长,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