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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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交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
  (1)合伙人数量:36
  (2)注册会计师人数:176
  (3)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
  其中:收入总额:13,057.5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1,740.1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6,779.21万元)
  其中:家数: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采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教育。
  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次。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考评通过,同意续聘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续聘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等规范要求,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
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
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
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邀请招标文件》“服务期为二年(会计期间2024年度至2025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批准后续聘并签署合同”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考评通过,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顺畅联系,预审
期间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财务中心就公司年度结账情况、函证事
项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
况》,就审计业务特征、审计目标、拟出具的报告和关键日期、审计项目所需资源
的性质、时间安排、公司基本情况及行业情况、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关键审计事
项及审计应对、审的阶段性成果汇报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详细汇报与沟通交流。
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内控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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