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9 页
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229 号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昌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运昌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运昌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运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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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运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运昌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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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67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930,55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
股 人 民 币 92.1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560,658,928.62 元 。 坐 扣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汇入贵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宝安中心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9,791,264.42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413,757,585.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6〕3-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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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产投资 其他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沈阳半导体射频电源 沈浑审批备字
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2024)115 号
半导体与真空装备核
深宝安发改备案
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 69,696.96 69,000.00 66,223.41 3,473.55
(2025)638 号
运营基地项目
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 深宝安发改备案
中心项目 (2024)1817 号
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 深宝安发改备案
项目 (2025)626 号
补充流动资金 16,900.00 11,375.76 16,900.00
合 计 151,816.13 141,375.76 110,541.51 41,274.6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5,948.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其
资产投资 合 计 比例(%)
他
沈阳半导体射频电源系统产业化
建设项目
半导体与真空装备核心零部件智
能化生产运营基地项目
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36,267.07
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 12,378.86
补充流动资金 16,900.00
合 计 151,816.13 5,948.31 5,948.31 3.92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595.2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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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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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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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6〕3-2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康雪艳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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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6〕3-2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孙惠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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