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子强
作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孙子强,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士、
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人于 2005 年至 2017
年历任 SK 集团大中华区高级副总裁、CEO 及董事;2017 年至 2020 年任中国联
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COO 及董事;上海思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SK)董事长、
SK 集团顾问;2020 年 2 月至今任天使智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9 月至
今任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完美世界独立
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未在完美世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完美世界及其主要
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已将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进行评
估后,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其中现场出席 6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3 次,委托出席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导
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在认真查阅相关
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报表审计工作规则,对公司每个季度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和总结、继续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年度报告
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共同协商确定年报
的审计计划,并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审计报告及
时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情况、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调整 202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届满并
注销尚未行权股票期权、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等进行了审议,认
为 2024 年度考核结果、股权激励价格的调整、股票期权届满并注销未行权份额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独立董
事对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同意上述各项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各项议案在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
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线上参
加投资者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未在境内外其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 15 日。深入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
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
专业意见。
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
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
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
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等议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
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
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我们对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
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建言献策,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
了有效监督,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则》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