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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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8.0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
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万元(含);
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
人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已于2026年4月23日自愿作出自本承诺出具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等不可撤销的
承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因回购
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
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公司此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
股票无法全部授出,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
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
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1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
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344.589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
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变动前                 本次回购变动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股份总数            423,600,000     100.00    423,600,000     1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292,882      99.46    417,846,983      98.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7,118       0.54      5,753,017       1.36
  注:如有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
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数量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计入。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72.29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
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变动前                  本次回购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股份总数               423,600,000      100.00   423,600,000      1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292,882       99.46   419,569,932       99.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7,118        0.54     4,030,068          0.95
  注:如有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
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数量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计入。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
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公司
股东价值的提升;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
建立、健全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
在一起,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8,288,245,068.04 元,
负债总额为 2,047,802,363.57 元,资产负债率为 2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为 6,097,274,300.97 元,流动资产为 5,800,173,324.00 元。按 2026 年
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施回购不会加大公司财务风险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
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
月的减持计划。如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拟实施新的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 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自愿
作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等不可撤销的承诺。具体可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公告编号:2026-026)。
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
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
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需将本次回购的未转让股份在三
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
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
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行、完成、递交、呈报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
定性风险;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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