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48: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6-029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
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
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
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
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
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发行
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
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
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
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
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艺文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