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6-029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
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
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
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
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
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
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发行
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
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
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
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
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