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玉洁: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国
家执业律师,民盟盟员。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证券专委
委员,兰州分所合伙人,兼任甘肃民盟法治专委委员、兰州
市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委委员、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专家审核
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家库成员,曾任海默科技、
盛达资源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及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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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
将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对股东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职,深入了解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与公司一同探讨薪酬考核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完善工
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针对
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具有重要
影响的事项,审慎、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结
合履职实际开展现场工作,深入调研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与公司相关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与研讨,在独立、
客观、审慎的基础上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能够积极、
及时、全面地提供履职所需相关资料,为本人依法履职、独
立判断、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充分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忠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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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履职时间超过 18 天,除参加
董事会且在会上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参加股东会外,还充分
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通过查阅相关文
件及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事项,分析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为
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本人与公
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
务状况、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就重点
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特
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
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独董的
监督与把关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
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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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
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认真履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
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畅通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与规范化
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人协助本人开
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
行使职权。公司积极与本人沟通公司运营情况,针对本人疑
问及时给予反馈,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保障了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
能够积极予以采纳。
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
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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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超出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开展的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计划、
重点关注事项,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审阅公司
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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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
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
行。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
合法。实际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
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背景与履职定位,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充分发挥法律专
业优势,聚焦公司治理、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
对重大事项严格把关,为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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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意见,不断提升决策合规性与严谨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
用,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及信息披露规范,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
将继续依托法律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聚焦公司规范运营与
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出更具针对性与操作性的专业建议,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健
康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与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全体
股东创造更为稳健、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玉洁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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