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贾明琪: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
任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教授,
会计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专业硕士(MPAcc
)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MBA/EMBA)硕士研究生导师,英
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导师。教育部学位办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及上交所(科创
板)、深交所、北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龙证券北
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执行董事,敦煌旅游股份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亚太实业副董事长;莫高实业、华瑞农业
独立董事;中国财务管理学会理事、甘肃金融学会理事、甘
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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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
将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对股东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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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审计进
展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公司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职,深入了解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与公司一同探讨薪酬考核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完善工
作。
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对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并发表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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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具有重要
影响的事项,审慎、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结
合履职实际开展现场工作,深入调研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与公司相关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与研讨,在独立、
客观、审慎的基础上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能够积极、
及时、全面地提供履职所需相关资料,为本人依法履职、独
立判断、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充分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忠实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履职时间超过 20 天,除参加
董事会且在会上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参加股东会外,还充分
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通过查阅相关文
件及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事项,分析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为
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
流。尤其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于审计进场及审计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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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与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多次交流,重点从合法
合规性、程序规范性、信息披露准确性等方面了解审计工作
计划与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务专业独董的监督与把关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
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
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
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认真履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
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畅通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与规范化
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人协助本人开
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
职权。公司积极与本人沟通公司运营情况,针对本人疑问及
时给予反馈,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能够
积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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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
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独立判断决策,
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
益。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超出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开展的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计划、
重点关注事项,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审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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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
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已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内容及制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并检查了后续绩效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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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内
容及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实际薪
酬情况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客观的履行
职责。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专业咨
询作用,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
项提前把关;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
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
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明琪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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