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6 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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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6-00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审议程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76,388,874.68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94,907,169.9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9,211,853.25 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206,024,744.1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94,907,169.94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
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内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31,154,000 股,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 1,081,922 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
此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46,014,415.60 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使
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致使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014,415.60    39,005,558.20   22,944,44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657,343.53    17,816,925.16   17,103,521.37
营业收入(元)         448,148,638.99   385,549,507.45   294,402,638.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07,964,419.8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4.6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7,964,419.80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年度
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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