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997,129.9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5,908,969.05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33,439,334.04 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233,135,781.9 元(扣除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7,590,896.9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8,097,576.5 元,扣除 2025 年 5 月
派 发 2024 年度现 金 红利 59,485,619.10 元、2025 年 9 月派发 2025 年中 期现金红利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33,135,781.9 元。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 1,189,712,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9,485,619.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过,则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59,485,619.10 元;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综上,2025 年度内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
额为 83,279,866.7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8.16%。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3,279,866.74 59,485,619.10 59,485,61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76,997,129.92 279,837,280.89 231,869,165.29
研发投入(元) 145,721,424.48 170,695,269.14 178,094,283.82
营业收入(元) 1,738,291,062.31 2,391,468,105.37 2,647,752,954.0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33,439,334.0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3,135,781.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02,251,104.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6,234,525.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494,510,977.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
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