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31,544.14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45,031,622.3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4,503,162.24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 66,690,668.15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
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 2025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0,4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002,180
股后的总股本 225,397,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 45,079,564.00 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 45,079,564.00 元。2025 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其中
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 0 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079,564.00 55,773,468.00 22,309,38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1,958,154.0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3,162,419.2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
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