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认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6: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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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海棠同慧基金”)
际出资额为准)。该基金总规模 41,201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进行财务性投资。海棠同慧基金募集资金拟
专项用于标的项目投资,公司通过海棠同慧基金间接投资标的项目 10,000 万元
(最终以实际出资额为准),以投资金额为限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
变化、行业政策监管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份额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
及亏损风险;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投资过程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
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判断,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认购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孙卫军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模41,201万元(最终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天津海棠创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棠同慧基金募集资金拟专项用于标的项目投资,
公司通过海棠同慧基金间接投资标的项目1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出资额为准),
以投资金额为限享有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
之一,进行财务性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孙卫军目前间接持有该基金拟投资标的的股权。经审慎判断,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
董事会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投资事项采取竞争性融资方式,如提前披露相关信息,可能直接影响
份额竞争结果,不利于公司获取投资份额、保障交易顺利推进,为确保本次投资
事项的顺利实施。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严格履行了暂缓披露审核程序,暂缓披露底层标的项目情况,待暂缓披
露的原因消除后将及时披露。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83367018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15-06-10
 (4)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中段北侧和通大厦8层803-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执行事务合伙人:程杨
 (8)出资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程杨            普通合伙人          1%          10
天津北洋海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          990
         合计                        100%         1000
  (9)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9164。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该企
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
  孙卫军先生未在海棠同慧基金中任职,与海棠同慧基金、基金管理人及投资
基金中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卫军先生间接持有海棠同慧
基金拟投资标的的股权,仅作为财务性投资。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天津海棠同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KAMXKQ23
  (4)成立时间:2026-03-27
  (5)基金目标规模:人民币41,201万元
  (6)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西侧天津科技广场5-1-1409-7(天开
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8)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出资结构(最终以实缴出资额为准):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人民币万元)
                              比例
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0.0021%            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9994%       10,300
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74.9985%       30,900
                合计              100%        41,201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海棠同慧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该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备案程序: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 SBVC83。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海棠同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事主体的合伙期限为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十(10)年。合伙企业作为投资载体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期
交割之日起七(7)年(“存续期”)。其中,自首期交割之日起前四(4)年为
投资期(“投资期”),投资期结束之后为退出期(“退出期”)。经合伙人会
议决议同意,可延长基金投资期和/或退出期。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41,201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资金额为准);
   (6)出资进度:普通合伙人在每期出资前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根
据缴款通知书出资;
   (7)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资金用途:本合伙企业管理费以外的全部资金仅投资于标的项目企业;
   (9)管理费:公司按比例摊派的管理费为 300 万元,可一次性收取;
   (10)分配原则: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
伙企业存续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收入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各方确认并同意,在合伙企业所投资的具体项目实现退出后,在扣除该项目
投资成本后的收益部分,海棠中心有权一次性收取不超过收益部分的 10%作为奖
励。
  (11)分配时间:就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收
入后的三十日内进行分配,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扣除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发
生的费用和开支或未来的费用和开支。
  (12)亏损承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
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
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3)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
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委员人选由管理
人组建和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14)违约条款:如有限合伙人未在缴付出资通知要求的到账日或之前缴付
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给予该有限合伙人十五(15)日的宽限期,在该宽限
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该有限合伙人就逾期缴付的金额向合伙企业支付
每日万分之一(0.0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直至该有限合伙人
将应缴出资金额缴齐。
  如该有限合伙人在前述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其出资义务且未支付相应逾期违
约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认定该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亦有权与守约合伙人协商将违约合伙人的出资部分由守约合伙人进行出资。
  (1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16)各出资人的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拥有的权限如下:
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
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确认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投资于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任何
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
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
对本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担任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的,不属于本条前述约定之情形。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7)退出方式:基金分配、清算及份额转让。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
或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无权要
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
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份额、出资及接受分
配的权利。
  六、关于本次投资事项的其他说明
将以标的项目企业整体估值为基础作为定价依据,确保投资价格反映该企业在当
前市场条件下的合理价值水平。本次投资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向
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立;不会导致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形。
未参与海棠同慧基金认购,不存在在该基金公司中任职的情况。
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公司对该基金不形成控制的情况下,本次投资基金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抓住科技创新领域的市场
机遇,依托基金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及渠道优势,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
高公司大类资产配置业务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
况变化、行业政策监管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份额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
败及亏损风险;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投资过程可能面
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
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负责决策及日常事务管理,对于可
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
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后
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天津海棠同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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