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潜在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
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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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
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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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律文件;
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
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
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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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会据此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九、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
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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