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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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等确定、调整本次发行的时
机、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
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三)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四)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
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
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事宜;
  (五)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六)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七)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
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
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可
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
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十二)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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