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叶佩青)
本人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佩青,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南京微分电机厂工程师,1997年进入清华大学任教,现任清华大学教研系列长
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说明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次;累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5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度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
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任职资格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
实际出席会议2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
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计报告、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樊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
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
邱文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学海先生和姜仲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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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站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技
术创新水平、技术创新环境、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
将继续秉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
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佩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