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创业板 2023 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光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 号)
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资金净额为 388,426,63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3)第 410C00022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额为 34,023.5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
年1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
法,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即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5月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 2025 年初始存 2025 年支出 2025 年 12 月 31
银行账号 利息收入净额 用途或说
名称 储金额 金额 日存储余额
明
中信银行 募集资金
郑州福元 0 0 0 0 临时存放
路支行 账户
中信银行
郑州福元 27,406.88 2,314.81 459.24 25,551.31 -
路支行
兴业银行
航空港区 9,170.11 805.32 107.44 8,472.23 -
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力
瑞弘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
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公司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均已按时归还至公司的募集
资金账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光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展较为缓慢(详情见公司《2025 年度报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投入进度较《募集说明书》的投资规划存在滞后,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将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31 日延
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详情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并
提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切实研究并妥善安排募投项目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规
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20.1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4.2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改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
否 38,842.66 38,842.66 3,120.14 6,504.27 16.75% 2027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842.66 38,842.66 3,120.14 6,504.27 -- -- -- -- --
在空气主轴国产化方面,国内研发团队已推出磨削用空气主轴的样品,国产化切割主轴已应用在部分国
产化设备中。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行业发展周期及
外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为持续优化完善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使公司产能与市场更加匹配,公司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经营实际审慎投入募集资金,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整体无法如期完成结项。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在该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对其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延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报告期内,上半年受到行业发展周期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
略,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2025 年下半年半导体行业加快复苏上行,公司加紧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但受付款节点影响,资金使用速度较慢,后续公司将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项目可如期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增加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更多的回报。报告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募集资金
理财本报告期内收到的累计收益金额为 446.2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已全部按时收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到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4,023.54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国安 王滋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