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14:30 在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 608
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炎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代表均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5301%。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0 人,代表股份 3,26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均保留五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152,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总数的 99.95015%;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1,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970%;
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576%;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29,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3953%;
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576%;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01471%。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40,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452%;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408%;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0114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50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21%。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70,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5837%;
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3814%;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979%;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24%;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97%。
表决情况:
同意 220,00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88318%;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11232%;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004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43,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606%;
反对 1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667%;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00726%。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1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94557%;
反对 1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34038%;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714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94557%;
反对 1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34038%;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71404%。
本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戴炎、吴志坚、张燕、何金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20,144,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634%;
反对 1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853%;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的 0.00513%。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1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768%;反对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