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6-0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官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
逐项自查与论证。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发行的资
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
)发行A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7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852,272,727 股,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
罗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发行
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
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上述子议案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及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
。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编制
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初步确定了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与控股股东安阳
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阳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对象安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
东,其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所作的分析及提出的
填补回报措施,并同意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6)
。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切实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同意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官江、罗
大春、付培众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安阳钢铁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
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重新制定《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