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正式任职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沈南燕,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大学机
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股东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本人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
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故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事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式出席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次数 数
沈南燕 3 3 3 0 0 否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中担
任委员。2025 年度,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
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
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2025 年度,本人重点围绕公司半年度报告、第三季
度报告开展审议,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同时重点关
注会计核算合规性、财务数据披露规范性等关键环节,逐项评估、充分质询,确
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披露合规有序。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5 年度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
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要求,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
本人通过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问询重点工作事项,全面掌握内部审计工
作整体推进情况,积极推动内部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助力公司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参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事宜,重点围绕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审计发现及审计
报告等核心事项开展沟通,密切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履职能力,切
实保障审计工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审计报告真
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5 年第三季
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各项活动。
除按时出席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在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参会时,本人会
提前到公司现场开展会前沟通与资料核验工作,确保对各项会议议题有充分理解
和专业判断。由于本人系 2025 年度新任独立董事,为快速胜任履职要求,本人
主动利用空闲时间到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与公司管理层明确日常
沟通对接方式,深入熟悉了解公司治理结构、核心业务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
司关键业务进行现场调研。同时,本人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减值
情况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现场调研,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实况,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有效参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监督与支持。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运
行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公司为本人更
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大力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系公司与上海固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
柯”)、纵贯素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贯素”)、固存科美(上
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存科美”)、湖南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睿图智能”)、上海朱雀智研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智
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 10.00 万元、5.78 万元、2.45 万元、
公司子公司纵贯素发生房屋租赁收入,交易金额分别为 38.67 万元、15.48 万元,
合计金额 54.14 万元。公司对与固柯、纵贯素、固存科美、睿图智能、朱雀智研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6 月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管理情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已按约定用途全部使
用完毕,无募集资金闲置、挪用或改变用途等违规情形。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全面核查,认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约定用途使用
完毕,未出现任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结
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发生时,本人尚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
参与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人于 2025 年 6 月正式任职后,持续关注会计师
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参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后续监督职责,确保
公司审计工作规范、独立、客观开展。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顾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审查了顾
雯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任职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雯女士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人同意聘任顾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
(七)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谈士力先生、曹卫红女士、李明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本人、张慧明女士、张烽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发生时,本人尚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相关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人正式任职后,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谈士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聘任曹卫红女
士、严立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顾雯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本人审查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
审慎核查,认为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行业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薪酬依据充分、考核导向清晰,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正式任职后,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相关需要审议的事项。
(九)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被收购事项。
(十)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25 年度内,公司编制、发布定
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38 次,其中,本人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编制、
发布定期报告 2 次,临时公告 12 次,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核查了财务数据的核算依据、披露口径及勾稽关系,确认相关财务信息严格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
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
被处理的情形,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不规范情况,认
真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正式任职后,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认真执行《公
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动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
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
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人正式任职后,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向股东征集
股东会的投票权;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同时,除上述提及的重点关注事项外,本人还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报告》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并签署了上述两份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快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模式、
治理结构及核心业务,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审议前充分了解议案背景、核查相
关资料,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主动开展现场调研,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重大事项
进展等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
时,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沈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