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沈 烈
本人沈烈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担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
职期间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与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各
项职责与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人出席了 2025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立后的全部 3 次
会议及其专门委员召开的会议,以及入职后公司所召开的 1 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
真阅读和必要的调查研究与沟通,对议案提出的背景、合规性和
合理性、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经济后果与社会反应等进行了质
疑,对个别议案反复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和审阅相关资料,进而
从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等专业视角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完善或
相关配套跟进的建议。由于事先的调研与沟通较为充分,因此,
对本年度列入第十一届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最终均投了赞成
票。
本人认为履职以来所审议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列席了股东会;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股东会,见证了这一公司治理
重要形式的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召开的 3 次董事会(全部为现
场会议),共审议了 20 个议案。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
阅相关议案材料,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董事意见。本人关注的重
点主要包括:公司 3 个新能源项目建设容量调整的议案,2 个有
关关联方交易的议案,2 个关于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2 个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实施主体调整的议案,以及 1 个关于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职工教育费的估计变更)的议案等,
对其中的疑问进行深入调研与质询。
上述会议的名称、召开时间及方式、审议议案的内容见下表:
表1 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统计表
会议名称 方式 时间 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现场 (星期四)下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
理层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
面预算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汉川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 500MW 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容量调整的议案
关于汉川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 400MW 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容量调整的议案
关于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
钟祥子项目建设容量调整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现场 (星期三)下午
会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
议案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
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
告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及执行情
况的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
现场 (星期一)下午
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会专委会定期会
议召开计划》的报告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现场 (星期一)下午
临时股东会
议案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
项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有关
履职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成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作为审计及风险委员
会召集人以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工作。在2025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持并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会前认
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
沟通交流,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
权票的情况,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4次会议的详细
情况如下表:
会议 会议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形式 时间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
报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工作的汇报
(董事会审计与风
况的汇报
险委员会 2025 年 现场 12 月 22 日
年报第一次沟通
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会)
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开了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入职后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现场参会,于2025年10月
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10月30日履职后共主持并出席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2026年的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议案进
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审计工作,两次听取并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工作
报告,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要求,确保其独立性和工作有效性
。12月22日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年报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前沟
通,审核了相关审计计划、拟设定关键审计事项和重点等,
并就做好2025年的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向审计机构及内部
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意在从源头上确保外部审计的质量和
公正性。
(六)现场研讨、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入职后,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
全会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暨2026年工作研讨会”会议
,对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暨2026年工作提出了个人看法,其
中有的建议受到与会者的重视。在60多天的履职过程中尤其
特别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各版块年度收入的形成、投
资项目的进展及支出、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规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等
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
们)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沟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每月推送《董事工作简报》),充分保证了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
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
条件。
四、履职其他情况
本人在2025年履职仅63天,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5天。
因公司未出现相关法规或章程规定的情形,本人没有单独提
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没有单独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但本人十分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各项政策、环境变化,市场
表现及投资者反应,充分利用相关渠道,并利用在公司各类
会议上以及实地调研中积极参与相关方案(议案)的讨论,
力求更客观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意见,提升履职效果。
总之,2025年度本人履职时间不长,虽然能努力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
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本人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行,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与先进标准
相比还有差距,百尺杆头还须更进一步。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
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
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