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GENHONG CHENG,美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生物学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9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
分校(UCLA)微生物与免疫遗传学系著名终身教授。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1990
年在美国纽约Albert Einstein医学院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后曾分别
在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导师为诺贝尔奖获得者:
David Baltimore。从1996年开始至今,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微生物学和分子
遗传学系从事感染,免疫,癌症和代谢等多学科的研究。曾获得包括美国白血病
与淋巴癌学会颁发的斯托尔曼奖等多项科学成就奖,2012年被选为美国科学促进
会(AAAS)会士,为美国微生物学院院士。在国际著名杂志发表论文近300篇,被
引用近5万次。负责创建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医学研究所,并担任研究所首届所
长。除了学术和领导能力外,其在医药工业界也经验丰富,是江苏若泰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美国木兰药业和木兰医药等公司的创始人,也是包括罗氏、赛诺菲、
安进、勃林格殷格翰、亿腾医药等国内外大公司的科学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重大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其中3次通讯参加,1次现场参加。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规模和构成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的职责。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战
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 2024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规划
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 2024 年度公司高管绩
效考核结果、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2025 年度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实施
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司《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本人在公司2024年年报
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前和初审结果出来后,参加了
由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参加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审计关注重点和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
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
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相关
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
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的利润分配情况,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情况的相关议案。
(六)现场工作情况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还现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听取
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的专业人士,本人还多次参加由公司研发
人员组织的专业会议,为公司研发和产品商业化工作提供了专业建议。2025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9 月 5 日),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2 天,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相关规定。此外,本
人时刻关注政策环境,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
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及管理层也积极回应我本人在履职过程
中重点关注及提及的问题,配合本人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
持。
(八)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披露的关联交
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
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
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计机构,经过认真审议,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执业能力,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工作勤勉尽责,能
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
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的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
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考
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分析定期报告,根据分
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
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对公司技术研发及商业化工
作进行指导,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GENHONG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