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GENHONG CHENG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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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GENHONG CHENG,美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生物学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9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
分校(UCLA)微生物与免疫遗传学系著名终身教授。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1990
年在美国纽约Albert Einstein医学院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后曾分别
在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导师为诺贝尔奖获得者:
David Baltimore。从1996年开始至今,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微生物学和分子
遗传学系从事感染,免疫,癌症和代谢等多学科的研究。曾获得包括美国白血病
与淋巴癌学会颁发的斯托尔曼奖等多项科学成就奖,2012年被选为美国科学促进
会(AAAS)会士,为美国微生物学院院士。在国际著名杂志发表论文近300篇,被
引用近5万次。负责创建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医学研究所,并担任研究所首届所
长。除了学术和领导能力外,其在医药工业界也经验丰富,是江苏若泰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美国木兰药业和木兰医药等公司的创始人,也是包括罗氏、赛诺菲、
安进、勃林格殷格翰、亿腾医药等国内外大公司的科学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重大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其中3次通讯参加,1次现场参加。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规模和构成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的职责。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战
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 2024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规划
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 2024 年度公司高管绩
效考核结果、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2025 年度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实施
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司《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本人在公司2024年年报
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前和初审结果出来后,参加了
由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参加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审计关注重点和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
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相关
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
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的利润分配情况,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情况的相关议案。
    (六)现场工作情况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还现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听取
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的专业人士,本人还多次参加由公司研发
人员组织的专业会议,为公司研发和产品商业化工作提供了专业建议。2025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9 月 5 日),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2 天,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相关规定。此外,本
人时刻关注政策环境,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
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及管理层也积极回应我本人在履职过程
中重点关注及提及的问题,配合本人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
持。
  (八)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披露的关联交
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
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
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计机构,经过认真审议,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执业能力,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工作勤勉尽责,能
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
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的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
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考
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分析定期报告,根据分
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
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对公司技术研发及商业化工
作进行指导,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GENHONG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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