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21:15: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2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1 -
     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6 人,代表股份
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21,055,88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8,953,5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5
人,代表股份 8,953,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4%。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3,620,227 股,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股份数量为 5,219,8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
股份时已根据相关规定扣减,因此,公司发行在外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8,400,427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5,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反对 1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
                        - 2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
分别在股东会上向股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5,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反对 1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18,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16%;
反对 28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0%;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 3 -
   同意 29,718,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10%;
反对 2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0%;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58%;反
对 2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41%;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于逢良先生回避表决。总经理于逢良
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股东会上,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进行
了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1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6%;
                       - 4 -
反对 2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40%;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1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13%;
反对 2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1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3%;
反对 2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4%;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3%。
                       - 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901,45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5,570 股。
  于逢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899,8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3,964 股。
  刘卫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899,81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 6 -
  同意股份数 7,843,932 股。
  李武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899,51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3,631 股。
  王旭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904,04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8,155 股。
  宋晓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
东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900,66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4,776 股。
  王成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
                        - 7 -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899,8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3,957 股。
  谢永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8,902,2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7,846,349 股。
  孟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志坚、张凡
  (三)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吉大正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8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 9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大正元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