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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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
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委员会就立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
立信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
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
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勤勉履职,切实履行
审查、监督与沟通协调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事项进行
全面、审慎审核,有效督导审计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经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规范执行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
的审计证据。审计团队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职业素养,按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吕久琴:
马贵翔:
韩   静: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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