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越川、夏承恩、李备战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