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
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首席合伙人:刘洛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26 制造业
E48 建筑业
C14 制造业
I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F51 批发和零售业
C26 制造业
E50 建筑业
C38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8.49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5.32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2.5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领军,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深圳久安执业。有多年审计
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启声,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从事审计及与
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2 年起就职于深圳
久安。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从事审
计工作,2012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李领军、签字注册会
计师钟启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泽利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
弊风险的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
现问题及重要审计调整事项、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重要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已
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深圳久
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前述事项的汇报,对前述事项表示认可。
(五)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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