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7: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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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
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
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及其他法律文件;
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
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
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
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
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
及金额等事项;
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
宜;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
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
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
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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