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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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的数量,P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
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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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文件;
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
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
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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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
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
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
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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