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志亚,男,1985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雷达探测感知全国重点实验
室、天线与电磁散射研究所、教育部天线工程中心固定研究成员,江苏省双创人
才。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
课题。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教授,华山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
师,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
股东会 3 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本人均列席每次会议,关注股东会召开流程及
审议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参加董事会 3
次,通讯参加董事会 9 次,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对于公司每次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均通过仔细阅读会议材料或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咨询等
方式加强对事项的了解,从而做出客观、公正表决。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以认真负
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作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的委员,参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
会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
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
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
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召集召开其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访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在会计师事务所
进场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六)现场考察及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为确保高质高效履职,2025 年 10 月,本人赴西安地区对公司所属相关单位
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对经营一线的调研考察,对公司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情况有
了更加深入直观的了解,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2025 年 12 月,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编制‘十五五’战略
规划应坚持系统思维”专项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主动了解经营管理、公
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有关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的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现场实地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充
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为 21 天;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
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
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
要的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保障。
(九)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
力。2025 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5 年第 3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
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有关数据
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健全,可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邓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冉会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佟奎、
陈中林、邓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马红霞为公司财务总监。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案》,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年报所披露的薪酬;审议了《关于<
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和 2022-2024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绩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进行考核评价,同意公司 2024 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
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
的判断,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
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工作交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进一
步推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张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