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航空: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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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史晶作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史晶
  史晶女士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上海
市律师中级职称、专业英语八级,上海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理
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
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
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按时参加公
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
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成本控制,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
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
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5 年度,本人在任
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
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
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
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列席股东
会时,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
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
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的经营成果、战略规划等进行了充分的交
流,积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累
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17 天。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合理安排时间,通过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观分公司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现场
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结合专业专长和工作经验,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
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时,通过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
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核查了有关底稿,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相关报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 司第五 届 董事会 第 十九 次 会议 审议并 通过 了 《关 于选 聘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通过对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上会及拟签字会
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
业资质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考核制
度,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与业绩考核结果,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考核办法与薪
酬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
本人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经过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
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
规章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三会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信息披
露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重大决策等的规范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
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完整的定稿资料。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
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
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
的努力。
股东负责的立场,尽职尽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义务,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史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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