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广宇: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安徽省广德县邱村中学高中
部政治教师、校团委书记,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
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曾先后或同时
担任珠海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警察协会法律顾问、珠海高新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兴利电脑制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公共
自行车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珠海英搏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自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事会会议,1次以现场方式出席,1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本人列席参会了6次股东
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出席
了4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日海设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
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办公天数为21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全资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含原珠
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且在原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实际担保额度
以反担保股权质押的评估价值为上限,后续双方有权根据质押股权标的公司的经
营情况重新评估价值,以最新评估价值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2年;公司将就上述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支付担保费,担保费为主债权金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
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关联人开展商
品、服务等采购或销售等日常业务,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2,000万元。
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借
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
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5.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
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与华金保理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融资业务,融资费率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珠
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6,000万元。
SIMCom wireless HK Limited(原名称CheerwideHoldings Limited)签署的《借款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应还Ruby Management Limited的全部应还款项合计港币
公司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天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为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2-2024年度,天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核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聘任了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旭东先生为财务总监。
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规范,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5年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
议案》。
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页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