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华夏)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6: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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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胡华夏
  作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胡华夏,1965 年 6 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武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
监督专家,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专家。现任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以
来的 2 次董事会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股东会                    董事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自
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并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团队
构成、审计风险要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计划,
确保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及媒体报道,及时掌握舆情与中
小投资者关切,就公司治理、股东回报等事宜与管理层沟通;在履职过程中重点
监督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领域,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就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等重点问题,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
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本人履职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决策所需信息及
时充分获取。同时,本人主动学习信息披露、合规内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
履职专业能力与素养。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担保对象均为经营稳定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此外,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发行了 1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 7 亿元,募集资
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存量有息负债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本人认为: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资金
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未发现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 人。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推选情况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提名及推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
发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
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等关键环节,
内控制度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对于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
及时进行了整改,为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按照《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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