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487004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4870048号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凯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安凯微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凯微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
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9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保荐费用95,561,07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51,078,927.55
元,已于2023年6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审计及验资费
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6,119,976.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924,958,950.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28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4,664.00
减:发行费用 12,168.10
募集资金净额 92,495.90
减:募集资金置换和项目投入金额 42,706.96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和项目投入金额 30,823.84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11,883.12
减:现金管理 48,000.00
其中:以前年度现金管理 61,300.00
报告期内现金管理赎回金额 -13,3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0.54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3.63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91
加:理财收入 1,040.75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入 457.90
报告期内理财收入 582.85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10.23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
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
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 822300788012000021
募集资金专户 2,974.97
支行 6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39697875 募集资金专户 28,576,797.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51,870.5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15000110012738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000042720001101 募集资金专户 370,633.24
合计 29,102,275.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附件1)。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和使用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设备、软件和IP使用权等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9,575.92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8,00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
应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