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7 号)同意注册,古麒绒材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币 6,922.1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77.88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53,477.88 53,477.88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前次审批额度自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自动终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非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闲置的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
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
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古麒绒材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