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以及实际控
制人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镇海金塑”)、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
海金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5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
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 日
止,目前转股价格为 15.33 元/股。
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期间,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家联转债”
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202,861,630 股增加至 216,086,36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海金塑、镇海金模在
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45.6641%被动稀释至 42.8694%,触及 1%及 5%的
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王熊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小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林慧勤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小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丽浦路 34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丽浦路 34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
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期间,由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家联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202,861,630 股增加至
控制人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海金塑、镇海金模在持股数量
权益变动过程
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45.6641%被动稀释至 42.8694%。本次权
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变化,
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家联科技 股票代码 30119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王熊 / 2.2103(被动稀释)
林慧勤 / 0.3633(被动稀释)
镇海金塑 / 0.1506(被动稀释)
镇海金模 / 0.0705(被动稀释)
合 计 / 2.7947(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家联转债”持有人转股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册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王熊 1,831.62 9.0289% 1,831.62 8.476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林慧勤 58.38 0.2878% 58.38 0.270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镇海金塑 1,204.326 5.9367% 1,204.326 5.5734%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镇海金模 499.17 2.4606% 499.17 2.31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 2026 年 4 月 17 日总股本 202,861,630 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占总股
本比例以 2026 年 4 月 21 日总股本 216,086,360 股为基数计算。
以上数据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海金塑、
镇海金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低,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的情形;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公司将继续关注“家联转债”转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披露信息,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