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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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8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92,764,641 股变更为 1,792,426,241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 1,792,764,641 元减少为 1,792,426,24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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