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海达尔
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海达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该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
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
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
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
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的委
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收益水平,符
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
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健程 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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