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机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登康口腔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及资金使
用效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与机电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
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机电财务公司为登康口腔及其控股的公司(以下
简称“各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05989757XH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168H250040001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16 日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持
主要股东
股 30%
(二)机电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35,337.51 392,992.49
总负债 419,540.18 277,020.67
净资产 115,797.33 115,971.8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8,231.41 10,339.47
利润总额 2,166.32 5,170.82
净利润 1,819.92 3,649.38
注: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重庆
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6CQAA1B0070);2024 年度主
要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5CQAA1B0057)。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机电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机电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登康口腔同意机电财务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登康口腔视其自身需要可选
择从机电财务公司接受以下部分或全部金融服务:
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
则,可将资金存入在机电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机电财务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
政策,根据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非融资性保函等信贷业务。
机电财务公司按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要求,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
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服务等。
(二)服务原则
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以灵活有效地部署及管理财务资源,
提高资金收益,并无任何从机电财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同期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
同种类型金融服务的条件。
所等有关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和规定。
(三)服务价格及定价原则
机电财务公司向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其利率或收费标准将
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
存款利率范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
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原则上不
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四)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司的综合授信可循环使
用,总额度(含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协议有效期内,机电财务公司为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
用。
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与机电财务公司发生的各类金融业务,不得超过协议
约定的交易额度。
(五)风险控制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
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
散。
(2)机电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
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
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3)机电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和内
控制度,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登康口腔及各附属企业在机电财务公
司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求。
(4)登康口腔有权定期取得并审阅机电财务公司的半年、年度财务报告以
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机电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
等必要信息。
(5)机电财务公司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登康口腔,积极配合登康口
腔处置风险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登康口腔资金安全。
新增存款,并于两(2)个交易日内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将存款敞口缩减至协议
第四条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的 50%以下。同时,登康口腔将在风
险触发后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并提交登康口腔
股东会审议,如未通过登康口腔股东会审议的,协议自动终止。
(1)机电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规定的情形:从事除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
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外的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
和企业投资;
(2)机电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
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机电财务公司主要股东无法落实对机电
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3)机电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
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
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
(4)机电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
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机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财
务公司原因出现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的;
(6)机电财务公司或登康口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
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大额
担保代偿等);
(7)机电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其他可能对登康口腔存放资金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带来安全隐患的任
何事项。
(六)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协议于登康口腔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关联交易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5,000
万元,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2 月期间,公司在财务公司分别存入三笔七天通
知存款,合计金额为 6,000 万元,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业务限额范围内,于
公司发起预约后全额支取。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财务公司暂无存款
余额。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
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
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
形,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内部控制健全,未发现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框架协议》。在业务往来期间,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
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风险防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机电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
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公司
制定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
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后
续事项处理等内容。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
项说明》,其结论为:
“我们核对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登康口腔公司
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七、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出具
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已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与机电财务公司签订执行中的《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相关关联交易
事项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
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执行情
况、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必银 严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