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情况
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1 亿美金,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率,在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
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单位:万美元
报告期内单 期末占用额 是否超过获
交易类型 币种 审批额度
日最高余额 度金额 批额度
远期结售汇及
美元 10,000.00 200.00 0 否
外汇掉期等
合计 10,000.00 200.00 0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必要
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持续
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汇保值为宗旨,达到
了锁定业务合同利润的目标。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账户持仓股票、
基金等的期末市值为 3,059.43 万元,证券账户总资产为 6,360.31 万元。公司对报
告期内证券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 939.56 万元,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20.6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金融衍生品持仓合约金额 5,797.84 万元,持
仓合约市值 5,667.19 万元。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
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
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
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
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
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
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
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财政及货币政策、经
济走势、利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市场和政策波动性,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
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
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
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外汇衍生
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
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
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1)公司已配备负责证券投资的专业人员,并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投资决
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
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遵守审慎投资
原则,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业务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至少每半年进
行检查,对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并向管理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
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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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